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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何先生因出軌被妻子起訴後不願離婚,希望妻子再給一次機會。記者昨天獲悉,通州法院支持了女方訴求,判決雙方離婚,並由何先生多分擔夫妻共同債務。
  何女士和沈先生於1989年辦理結婚喜宴後共同生活,1991年生育一女,2011年登記結婚。何女士說,沈先生的工作單位離家較遠,起初一個星期回家一趟,後來乾脆一個月都不回家一次。心生疑惑的她到沈先生的單位打聽丈夫下落,發現丈夫在外租房,和一名女子同居。何女士當時就向法院起訴離婚,但沈先生一再保證改正錯誤,她冷靜後覺得孩子還沒有結婚,擔心離婚會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,於是撤訴。今年,何女士發現沈先生仍和那名女子有聯繫,便毫不猶豫地再次起訴離婚。
  庭審中,沈先生承認自己有婚外情,但希望何女士再給他一次機會。何女士則態度堅決。
  法院認為,何女士要求離婚,理由正當,證據充分,法院支持。雙方的夫妻共同債務3萬元本應均分,但考慮到沈先生存在重大過錯,法院判決沈先生負擔2萬元,何女士負擔1萬元。  (原標題:妻子發現丈夫出軌訴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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